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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應力管樁檢測篇一
工程施工管控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投資控制,文明施工管理、資料信息管理,及相關協調工作;下面我們以高南垃圾轉運站預應力高強砼管樁施工為例,介紹一下工程施工過程管控工作。
一、(首先來介紹一下)管樁施工質量控制
(一)、管樁施工前應先:
1、熟悉設計圖紙要求:如管樁選用:外徑500-壁厚125-a型管樁,單樁豎向承載力極限標準值為:2600kn;樁端持力層選用強風化花崗巖,沉樁控制標準以壓樁力控制為準、樁長控制為輔,有效樁長約為21~23米;要熟悉管樁與承臺連接作法等基本信息。
2、要熟悉《建筑樁基技術規范》《樁基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等規范標準。
3、要督促監理對《管樁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4、要檢查壓樁機壓力表(近期)檢測合格證明。
5、要對管樁進場檢查,主要檢查出廠報告、合格證,查看管樁外觀質量是否完好(有無微裂縫等)。
6、要提供測量控制點,并對樁位進行測量放樣。
7、要熟悉地堪報告等。
(二)、在開始壓樁前,必須進行試壓樁,試樁要請設計、地堪、施工、監理人員及質量監督站人員參與,對壓樁全過程進行記錄,要確定壓樁標準,形成試壓樁記錄。
(三)、大面積壓樁過程:要對樁基進行編號,并對樁位進行測量放樣,要按試壓樁記錄及已審批的《管樁施工方案》進行壓樁,并監督監理對壓樁全過程進行監理;及時收集、匯總壓樁記錄。
壓樁過程重點:要對樁基終壓力值、樁長進行控制,也應對樁身的垂直度、接樁焊縫質量等進行控制。壓樁過程常會出現個別樁遇到孤石,而產生斷樁現象,若發生斷樁現象必須暫停該樁施工及暫停該承臺其它樁基施工,做好記錄,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并與設計聯系處理,待設計處理方案出來再進行該承臺樁基施工。
(四)、樁基全部壓完,應按《建筑樁基檢測規范》要求:請第三方檢測單位對樁基進行單樁豎向承載力檢測及樁身質量檢驗(即低應變檢測),并出具樁基檢測報告。
(五)、要對樁基與承臺連接質量進行控制: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管樁與承臺連接大樣圖》進行施工:安裝托板、安裝承臺連接鋼筋、澆筑樁頂填芯砼。
二、(下面我們講)管樁施工進度控制
1、開工前應審核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核總進度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工期,是否合理、可行!
2、再按施工總進度計劃對管樁施工進度進行細分,要求施工單位提供月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且經監理審批。
3、管樁施工要跟蹤管樁實際施工進度,檢查樁基施工進度是否與計劃相符,有無偏差。
4、若進度滯后: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糾偏(有效措施:包括增加機械、延長每天壓樁時間等);確保樁基施工進度處理可控狀態。
三、(下面我們來講)管樁施工安全控制
1、開工前應審核管樁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對管樁施工安全危險源進行識別,管樁施工存在常見的安全隱患有:a、吊樁過程安全隱患b、壓樁后樁孔洞安全隱患c、臨時用電觸電安全隱患;相對應措施工:a、吊樁過程嚴禁吊機下有人b、壓樁后要對樁頂孔洞進行覆蓋,嚴禁小陔等非施工人員進行入施工現場c、臨時用電采用tn-s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系統、一機一箱一匣,且臨時用電必須由有電工證的專職電工進行維護。
2、監督監理對管樁施工過程安全進行監督,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要求監理必須發出監理通知單,并跟蹤整改到位,確保工程安全生產。
四、管樁施工成本控制
1、管樁施工前要熟悉合同、招投標文件關于樁基約定內容,比如工程預算審核書及投標書中均提到:樁基有效樁長按22米計入,結算時按實調整。
2、及時核對每根樁的施工記錄,掌握每根樁的樁長數記,并進行匯總,為樁基結算提供相關樁長數據。
3、按合同付款周期約定節點、支付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費)。確保管樁施工成本控制。
五、(下面我們來講)管樁文明施工管理
1、在工程開工前,要督促施工單位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搭設臨時工棚(包括廚房、衛生間),要做好工地四周圍擋、大門、洗車臺及進行道路場地硬化;要做好噴霧揚塵防治措施及安裝移動式噴霧機。
2、管樁進場不得亂堆亂放,必須堆施工整齊。
3、管樁施工過程必須進行揚塵防治,對車輛進行清洗,確保工地文明施工。
六、管樁施工資料(信息)管理
1、收集經監理審批過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及總進度計劃),收集《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等。
2、召開圖紙會審并形成會審記錄,及試壓樁后形成試壓樁記錄。
3、進場管樁必須提供管樁 出廠合格報告及出廠合格證,焊條應提供出廠合格證。
4、施工過程要及時形成樁基施工記錄,并經相關人員確認簽名。
5、樁基檢測后必須及時提供相應的檢測報告。
6、要復核樁位偏差,形成樁位偏差明細表,并編制樁位竣工平面圖。
7、要督促監理對樁基子分部中各檢驗批、各分項工程進行驗收;樁基全部完成后督促監理組織設計、地堪、監理、施工人員及監督人員進行樁基子分部驗收。
七、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還應及時收集各方信息,并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與相關各方進行溝通協調、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領導請示處理意見),及時協調、處理工程有關問題,促進工程有序進展。
好!今天管樁施工全過程的管控工作就介紹到這,感謝大家聆聽!謝謝!
預應力管樁檢測篇二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將樁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款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5、工程量:暫定3000米(最終工程量以建設方、監理方,甲方計量的施工記錄為準)。
第二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款 質量要求
滿足達到本工程設計要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不小于1100kn,收錘標準到最后三陣十錘每陣擊的貫入度不大于3 cm)
第四款 工期要求
1、總工期(指錘擊成樁)為20天有效工作日,從乙方完成測量放線,樁位定位,經監理、甲方復驗無誤后,開始計算工程。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水、電、場地、道路不能滿足施工全過程的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3)原設計圖有修改或變更并直接影響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暴雨、大雨、大霧等);
(5)經甲乙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五款 計量方式
樁頂標高至樁端樁尖入土深度加延長米數為結算長度,延長米固定每根為1.5米,超過計量方式的部分有乙方承擔。
第六款 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
(1)包工包料(不含樁尖),凡使用低于9m 的管樁元/米;
(2)為避免浪費管材,采用送樁(自然地面至樁頂標高)時,按取;
(3)需割樁(樁頂標高以上部分)時,按25元/根記取;
(4)需接樁時,按元/根記取;
(5)樁尖費用,雙方依據設計圖協商另定.2、支付方式;
(1)由于本工程工期緊,管材供應必須及時,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
方即支付米合同價工程款至供貨單位;
(2)當首次所定管材全部完工并檢測合格后,甲方支付米合同
價工程款工程款至供貨單位;
(3)按進度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檢測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至總造
價90%的工程款,及全額的實際設備數量的進出場費;
(4)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結算后一次性付清,累計不超過6個月。
第七款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施工場地范圍內的“三通一平”(含清障),場地須碾壓、填
(2)負責辦理報建、施工許可證、檢測、驗收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3)負責提供施工圖及地勘報告,負責提供準確的測量控制點,協調
周邊關系并承擔相應費用;
(4)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并承擔水、電費用;
(5)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負責因地質及地下遇障礙物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出現斷樁、偏樁
而帶來的相應經濟損失;
(7)負責接樁樁位的土方開挖,配合接樁所需樁頭的就位。
2、乙方責任
(1)負責組織工程所需的機械設備及人員(不少于2臺打樁設備),確
保工程順利進行;
(2)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組織施工,按
程序接受就甲方、監理、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檢驗;
和利益;
(4)依據甲方提供的測量控制點,負責樁位的放線、定點、復核工作;
(6)派出專職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負責本項目的施工進度、質量及施
工管理;
(7)承擔因施工不當,造成的斷樁、偏樁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八款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款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預應力管樁檢測篇三
1、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2、施工現場質量檢查記錄
3、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報告
4、圖紙會審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
6、技術交底
7、工程開工報告
8、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
9、工程測量定位記錄
10、原材料:鋼筋水泥砼匯總表、出廠材料證明、質量檢驗報告。
11、樁基施工記錄
15、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6、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一、管理資料
1、開工報告
2、企業資質及施工技術管理人員證件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度計劃、技術交底
4、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
5、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
6、施工日記
二、技術資料
1、工程定位測量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樁基施工記錄(含試樁記錄)
三、材質證明
1、原材料:鋼筋水泥砼匯總表、出廠材料證明、質量檢測報告。
2、管樁出場合格證、管樁廠家資質證明
3、焊條焊劑出廠合格證(附焊工證)
四、樁基檢測報告
3、工程樁垂直偏差復核記錄
4、工程樁水平偏差復核記錄
五、工程質量驗收文件
1、樁基礎工程驗收記錄
2、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預應力管樁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4、樁位竣工圖
六、竣工文件
1、工程竣工報告
2、施工單位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5、設計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6、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
7、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8、工程竣工移交證書
預應力管樁檢測篇四
發包單位:(簡稱發包方)承包單位:(簡稱承包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承包范圍和內容:靜壓樁基礎的施工(含設備進出場、定位放線、壓樁、資料整理及提交等。)
第四條:工程價款: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工程量按照設計規定和國家有關定額計算,每米單價,本工程總造價據實際施工工程量計算,如發生工程變更等費用按實際工程量計算。(承包單位承諾每米價格若高于發包單位與其他承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價格時,執行發包單位與其他承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價格)
第五條:承包方式:本合同按方式進行承包施工:
第六條:施工期限:本工程自開工之日,施工有效工期為天,即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發包方設計變更影響工期時,經雙方簽證,工期順延。
第七條:技術要求:
1、按設計圖紙要求: 嚴格按圖紙要求施工
2、樁位、垂直度及允許偏差質量標準,按國家施工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的主要責任:
一、發包方:
1、開工前施工場地應達到平整,不下陷,并負責清除上空及地上障礙物,能通行40噸拖車,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如果現場異常(需墊板作業、清理障礙物以及降水等)發生時,憑簽證按現行定額規定和現行有關政策另行結算。
2、發包方在開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的地質報告、施工設計圖紙及相應的施工規范和規定等有關資料。
3、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定位標準,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4、組織有關單位對設計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內將設計圖紙 壹 份及有關技術資料和設備準備齊全。
5、按雙方協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及時供應材料。
6、負責樁基工程的測試工作,承擔因其發生的測試費和人工費用。
7、派駐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測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發包方解決的問題。
8、施工用電由發包單位提供并承擔費用。
9、工程完工后,發包方負責組織測試驗收,測試合格后配合承包方技術資料的簽章手續。
二、承包方:
1、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準備施工設備、材料,做好施工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2、向發包方提供施工計劃、進度和工程質量報告,經發包方、監理認可后,方可施工。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內容和樁基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3、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樁基分項工程資料,參加樁基測試,辦理工程結算。
4、承包方嚴格按國家規范要求施工,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如因工程施工質量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5、工程完工待樁基測試報告出來后,七日內向發包方提交全部施工資料,一式叁 份。
第九條:材料供應:
1、工程所需的管樁 由發包單位負責供應,發包單位負責主要材料(管樁)的采購、運輸,運至施工場地,所供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并附有原材料材質出廠合格證或化驗單原件,否則,進行材質試化驗費由材料供應方負擔。
2、材料供應要做到及時,承包方負責進場材料的保管。
第十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竣工結算按下列方式結算。
工程造價=設計樁長×每米單價(二次搬運費應包含在單價內)
2、工程款支付方式
完成工程量50%,支付總價款的20%,完成工程量100%,支付到總價款的60%,驗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到總價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將全部技術資料和工程結算交發包方,發包方在10天內審理完畢,一月內付清工程款。
第十一條:工期順延: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應憑現場簽證順延工期:
1、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
3、場地不平整、道路不通暢造成的窩工;
4、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
5、雙方約定順延日期。
第十二條: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1、承包方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嚴格按照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本工程按國家規范驗收,質量達到 合格 標準。若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由承包方返工補救,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工程竣工后,由發包方負責樁基工程的測試,雙方簽訂驗收記錄,工程移交給發包方。
2、承辦方應將工程施工情況填寫好原始記錄,交監理公司、發包方代表簽字認可,做好隱蔽工程驗收,隨時檢測施工過程,保證每顆樁的成樁質量。
3、承包方委派全權負責現場的技術工作,在施工期間發包方及監理公司有權進行抽檢,如發生不合格者有權責令停工,損失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應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檢查、驗收,為檢查驗收提供便利條件。
4、接受當地質量監督站、監理公司的檢查監督。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及時報告發包方代表。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勘探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監理公司等單位共同研究,定出方案后實施。
6、本工程管樁由發包單位負責供應,樁基測試大小應變出現問題由發包人負責,樁位、樁頂標高誤差超過規范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7、工程施工過程中,壓樁力達到樁身極限承載能力(由監理公司確認),即停止壓樁,按原設計樁長計算,出現截樁時,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包方
二、承包方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 合格 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或承擔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嚴格按國家、省有關施工工藝規程操作,超出規范要求,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發包方償付工程總造價萬分之3的違約金。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時,用下了方式中的方法二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補充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價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副本四份,發包方執三分,承包方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電話:電話:
預應力管樁檢測篇五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宿遷市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施工哈爾濱中國標準鉛筆公司新建廠區:1#廠房、及3#、4#廠房靜壓預應力管樁基礎工程,根據《合同法》,為明確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安全順利地完成施工任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電碳廠東院。
二、工程名稱:哈爾濱中國標準鉛筆公司新廠區建設工程。
三、承包方式、范圍及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圍:按哈爾濱中國標準鉛筆公司新廠區建設工程1#廠房設計圖中所有pc400a95-12,樁長約12m,(由試樁確定樁長)(約272根);3#、4#廠房設計圖中所有pc400a95-16,樁長約16m,(由試樁確定樁長)(約323根);以及可能出現的設計變更所增補的樁數。
3.承包內容:包括樁機進退場及裝卸,樁位放樣、壓樁、送樁、管樁焊接,樁基施工時所需的臨時設施及水費、電費及工程相關的隱蔽及內業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等。
四、樁基工程材料:采用pc400a95-
五、工程價款:
1.有效樁長: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按人民幣 158.00元/米。(有效樁長:指設計樁頂標高至實際壓樁樁低標高)
2.本合同包含工程樁的驗樁(靜載動載)檢測費。
3.因機械原因造成斷樁需變更補樁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工程量計量方式:
樁基工程量以甲方現場確認的實際有效樁長(設計樁頂標高至實際壓樁樁低標高)計量。
七、施工期及質量要求
1.工期:2011年11月 08 日,前進場一臺壓樁機,2011年11月9日之前應具備樁機試打的條件并進行試壓樁,正式施壓第一根工程樁后20日歷天完成現有圖紙上所有(約595根)工程樁的施工。如非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須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貳仟元整。
2.質量: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和國家、省、地現行規范,規程及標準進行施工,并通過相關檢測達到合格標準以上。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除地質情況外)導致的返修費用。由乙方造成的漏打丟樁,造成補樁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設備進場當日,甲方付給乙方十萬元人民幣,作為工程預付款,其中預付款項在第一次施工預付款中扣除。在乙方每進場一棟管樁后,甲方支付給乙方材料款的85%;壓樁施工完成(合同范圍最后一根樁施壓完畢)后七日內支付到已完工程量造價的80%;尾款在乙方壓完所有工程樁后,靜載試驗檢測合格、大小應變檢測合格并提供檢測報告,乙方提供結算清單,經甲方審核后一個月結清。
2.按轉賬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提供發票
九、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現場項目經理王啟生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工作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3.甲方協助對對外聯系,并協助組織工程驗收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指派同志為工地代表,全權解決工程上的一切
事宜;并自行協條與當地的關系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確定合理可行的沉樁順序,嚴
格按監理審核通過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包單位的管理協調,有問題及時整改。
6.乙方必須確保施工安全并對安全事故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免責,且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7.乙方負責做好焊接接樁的隱蔽驗收及其與本工程相關的所有內業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并在驗收后向甲方提交完成有效的內業資料。
8.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時完成工程任務,或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予及時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當送樁超送,土方開挖無法成形時,乙方自行解決接樁問題
十、糾紛及爭議
合同在履行合同時,如有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請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裁決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生效。
發包單位:(蓋章)承包單位:(蓋章)
法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字)法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字)
2011年11月06日
2011年1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