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看了這個題目,你一定會認為這個“家庭罪犯”是我吧!呵呵,恭喜你,回答――錯誤!說了你也許不信,這個“家庭罪犯”啊,他是我那粗枝大葉的可愛老爸!為什么說他是個“家庭罪犯”呢?看看下面我在“法官”(就是我的老媽)面前對老爸的“控訴”吧!
案例一:
原告:我
被告:老爸
法官兼審判官:老媽
原告控訴:“法官大人,我老爸犯有‘污染家庭罪’!我要告他!”法官:“噢?何以見得?”“法官大人,我爸可真稱得上是個專門為污染家庭做‘貢獻’的‘罪犯’!下面是我的事例:有一天吧,老爸在家里看我拉琴,法官您呢去學校監考,沒在家,這下好了!我爸在家里‘翻’了‘天’了,在家里抽煙不說,我說他,他還振振有詞地說什么我媽不在家,他愛怎么地怎么地!這省略不說,他居然還搞得家里到處是煙灰!我還得跟著他尾巴后面打掃!我說法官大人,您把他叫回來,名義上是‘照顧’我,現在到底是我照顧他還是他照顧我啊!您來評評理!”
被告申辯:“哼,本來你媽叫我回來看你拉琴我就滿肚子不情愿,我還得接受你那噪音的‘熏陶’,把我搞得暈暈乎乎的,我抽根煙怎么了,不就是舒緩一下我的情緒嘛!”
經過深度研究后,法官怒不可遏地宣布判決:“由于被告強詞奪理,抽完煙后不打掃衛生,更何況家規里是不許在家抽煙的,法官和審判官(其實都是一個人)決定懲罰被告刷碗一個月!從即日起執行!”
就這樣,此后的一個月里,每日三餐后,老爸都會喊著“冤枉”被我和老媽一人一只胳膊地拖進了廚房……
案例二:
原告:我
被告:又是老爸!
法官兼審判官:老媽
原告控訴:“小法官啊,你爸又犯了‘家庭污染罪’!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早晨你上學去了,你爸跟在您后面出的門,一開始一切都平平安安的,可你爸臨走的又制造了一件事故――他出門的時候把蚊香盤子一腳踹翻了!搞得家里一片狼跡,到處都是灰!他居然還跟沒事人兒似的,吹著口哨就出門了!可把我給氣的!”
被告申辯:“拜托原告啊,我不是不小心的嘛!而且我一開始都沒有注意,回來以后才看見的!我不是打掃干凈了嘛!怎么還怪我啊!”
原告反駁:“切,我就不信你出門的時候我喊的那三嗓子你聽不見!六樓的人都把頭探出來了(我家住一樓),你會聽不見?我才不信呢!”
陪審團調解:“哎呀呀,可能被告真的沒聽見呢?原諒他吧!”“不可能!六樓都聽見了,他能聽不見?他又不可能耳背!我和原告持同樣的懷疑態度!”“哎呀,要不中和一下?懲罰還是懲罰,但輕些好了!”“成交!”
法官宣布最后懲罰措施:“被告在家掃地半個月!”
就這樣,此后的半個月里,每天都可以看見老爸手里操著一把掃帚在“辛勤勞動”……
案例三:
原告:我
被告:還是老爸!
法官兼審判官:老媽
原告控訴:“法官大人,我爸犯了‘損壞家庭公物及社區公物罪’!那天我爸送我上學,他開車都開了幾年了,他那天倒車的時候還正在向我炫耀他的車技呢!誰知這時他沒有管好油門,‘梆’的一聲――你知道怎么了嗎?他把車倒撞上了花壇!不僅損壞了我們家的個人財產,還損壞了社區公物――花壇!這不是犯罪是什么!”
被告申辯:“哎呀,當時不是在和你說話嘛,我沒有看清后面的路,才撞上去的嘛!”
案情補充:被告學車僅學了13個小時,就已經出師了,因此,被告經常向原告炫耀自己的車技,難怪會撞車呢!
法官再次進行了深入研究后決定:“案情屬實,審判官決定罰被告做兩個月的中飯,必須保質保量!”
老爸這次可慘了!從此的兩個月里,每個中午老爸都在廚房里奔波著……
案例四:……
什么!還……還有啊?!老媽!不好了!我們家出“慣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