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
為深入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國知發保字〔2021〕37號)和《福建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的實施意見》(閩知發〔2023〕33號),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推進“十四五”時期全市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圍繞我市爭創“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和創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等要求,以地理標志培育、保護、運用、管理為主線,加快打造以地理標志為支撐的特色產業經濟,實現地理標志與鄉村振興戰略、與綠色生態發展、與歷史文化傳承有機融合,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持“三個結合”即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保護監管與運用促進相結合、企業商標品牌培育和區域集體品牌建設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緊扣地理標志工作全鏈條,夯實發展基礎,增強保護能力、提升運用效益、提高管理水平。
到2025年,全市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數量累計達到68件,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以下簡稱專用標志)的市場主體數量突破500家,培育2-3個使用專用標志的市場主體數量位居全省前列的地理標志,制訂修訂一批地理標志領域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全力建設安溪鐵觀音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形成安溪鐵觀音、晉江紫菜和崇武魚卷等若干個具有山海特色的特色地理標志產業集群,助力更多泉州地理標志產品走“特色化、精品化”道路,走出國門在海外打開市場和獲得保護。
三、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發掘培育地理標志,夯實發展基礎
1.宣傳“三個特定”要義,提高社會認知。地理標志是與“三農”工作聯系最為緊密的一項知識產權,各地要強化“宣傳工作也是主戰場”的意識,堅持發掘培育和宣傳教育同籌劃、共推進,把握好“4·26知識產權宣傳日”、“5·10中國品牌日”等時機,通過“報、網、影、屏”全方位、多維度宣傳地理標志的重要意義和價值作用;要講深講透地理標志的定義(地理標志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決定的標志),讓廣大消費者認識到,其“三個特定”一在于產自特定區域,二在于具有特定品質,三在于特定品質與該特定區域的“自然+人文”因素有特定關聯,從而引導地理標志產區的生產經營者更加自覺地維護其特定聲譽和品質,推動消費者更加重視和青睞地理標志產品,使地理標志成為新時代特色農副產業發展的“加速器”。
2.建立“三個一批”機制,增強培育實效。立足泉州“八山一水一分田”以及“依山傍海+雙江入海”等特有的地貌特征,進一步挖掘整理符合地理標志保護要素的資源狀況,從區域發展需求和產業特色出發,制定重點培育計劃,聚焦“茶葉、水果、蔬菜、畜禽”等傳統優勢種植業和海洋漁業、傳統手工業,按照“挖掘一批、培育一批、申報注冊一批”的原則,實施梯次培育,指導符合條件的產品及時申請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或申報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為地理標志產業發展奠定基礎。對具有規模、特色和優良品質,但不符合地理標志特征要求的產品,引導其借鑒“沙縣小吃”集體商標注冊和運作推廣的經驗,通過注冊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形式,形成集聚效應和特色集群。
3.打造“雙層阻隔”體系,構筑防護屏障。深入分析“安溪鐵觀音”“德化陶瓷”“德化白瓷”等地理標志在商標注冊和保護中的經驗得失,引導相關主體在地理標志發展實踐中,打造“雙重阻隔”防護:①及時采取將地理標志注冊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法律手段,推動地理標志獲得“地名+產品名稱”注冊商標保護,形成常見的第一層阻隔——“對產地之外同類產品的有效阻隔”,使地理標志在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界定的禁止冒用和虛假標注產地的基礎上,進一步獲得商標法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上的強力保護;②研究借鑒國內多地將地理標志以“文字+圖形”組合圖樣注冊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競爭策略,推動地理標志在“地名+產品名稱”基礎上借助圖形的識別度,增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形成更加有力的第二層阻隔——“對產地之內同類產品的有效阻隔”,使取得地理標志商標使用權的市場主體,借助圖文并茂的地理標志商標,與產地內該沒有取得該地理標志商標使用權、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準用權的同行業生產經營者,在產品上有所區別,避免產地內的市場主體在正當使用“產地+產品名稱”情況下,可能對“地名+產品名稱”的純文字型地理標志商標造成沖擊、稀釋和降低純文字型商標辨識度的問題,進一步放大地理標志商標的“名、特、優、稀”效應,培育壯大以地理標志商標為品牌內核的“綠(茶果蔬薯業)藍(海洋漁業)白(德化白瓷業)”特色經濟集群。已注冊純文字型地理標志商標的,所在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可根據產業發展升級需要,指導相關權利人按照自身需要進一步注冊圖文并茂的地理標志商標,增強特色產業地理標志商標的品牌顯著性。
4.加強“范例樣本”分析,提升理論水平。以安溪鐵觀音、晉江紫菜、崇武魚卷、石獅的“古浮紫菜”、洛江的“虹山紅心地瓜”等為范例樣本,深入開展地理標志發展實踐的調查研究和總結提煉,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及時總結全市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和服務“三農”建設的成效和亮點,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知識產權發展與保護白皮書。
(二)進一步強化地理標志執法,增強保護能力
1.嚴格地理標志行政保護。通過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監督執法與幫扶指導相結合,嚴厲打擊地理標志侵權假冒行為。加強對擅自使用地理標志的生產、銷售等違法行為的執法治理力度,嚴格規范在營銷宣傳和產品外包裝中使用地理標志的行為。
2.打造區域地理標志保護高地。培育并推薦符合條件的地理標志申報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籌建;指導獲批籌建的安溪鐵觀音根據中期評估結果,推進示范區建設任務落實落細。充分發揮示范區引領帶動作用,以點帶面,以線連片,打造區域地理標志“金字招牌”。進一步推動專用標志使用工作,引導更多的地理標志生產經營者積極使用專用標志,擴大專用標志使用覆蓋面,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使用專用標志提升品牌形象。
3.強化專用標志使用管理。做好《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宣傳貫徹,提高合法使用人規范使用專用標志的意識。嚴格查處專用標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規范或相關使用管理規則組織生產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指導相關權利人完善信息檔案和管理臺賬。依托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網站公布的取得專用標志使用權的相關市場主體名單,加強專用標志工作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專用標志的知曉率和認識度。
(三)進一步拓展地理標志效應,提升運用效益
1.加強探索,積極推進全省首創的地理標志商標質押貸款工作。針對地理標志商標注冊權與使用權“兩權分離”下,農戶和涉農企業作為商標使用人無法以商標權質押獲得貸款的難題,會同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泉州辦事處(以下簡稱泉州農信)加強協作,進一步探索把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與使用人串聯起來,經注冊人審核把關后,注冊人以地理標志商標所有權為農戶等提供擔保,再由泉州農信下轄的各農商銀行、農信聯社發放貸款,并納入風險補償金保障范圍,實現風險托底,達到引入金融活水促進特色經濟發展的良好效果。
2.深化指導,制定發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規范使用指引。把握“十四五”以來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契機,充分利用我省已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開展專用標志使用核準第一批改革試點,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第二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及持續深化第一批改革試點地方的通知》(國知辦函保字〔2022〕593號)確定我省從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延續開展專用標志核準改革試點的有利機遇,在《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辦法》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界定的規則范圍內,按照省上確定的“申請人→產地縣級市場監管局→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的專用標志申請流程,研究制定發布專用標志規范使用指引,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提升全市專用標志使用覆蓋率,推動各地的地理標志產業推廣“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企業自主商標+專用標志”三位一體標注使用的方式,構建以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為核心,企業自主商標為重點、專用標志為支撐,點線面結合、多維度發力的地理標志品牌體系,促進地理標志產業向集約化、規模化發展。
3.優化服務,推動質量和標準管控體系建設。發揮市場監管系統內標準與質量管理一盤棋、人才和職能資源齊備的優勢,探索建設與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發展相適應的標準化體系,推動地理標志產業發展與標準化工作有機結合,支持安溪鐵觀音、永春蘆柑等研制開發地理標志國家標準樣品,倡導各個地理標志產業建立健全包含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不同標準互為支撐、相互補充的標準集群;同時,加強地理標志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推動安溪、晉江等地理標志富集地域,加強與福建農林大學安溪茶學院和泉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所等單位的合作,鼓勵條件成熟的地理標志產地建設專業化檢驗檢測機構,加強檢測網點布局,提升快速檢測能力,為政府、行業協會、消費者提供便捷、權威、可靠的專業技術服務。通過標準和質量“齊步走”,推動地理標志商標所有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管理人加強對被許可人、準用人生產經營過程的監督,對不符合地理標志要求的產品及主體,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處置”,保障地理標志應有的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征。
(四)進一步推動地理標志產業融合發展,提升管理水平
1.建立可視性地理標志發展載體。發揮市場監管、發改、文旅等部門優勢,探索在晉江深滬、惠安小岞等地理標志較集中的地域建立“地理標志小鎮”“地理標志驛站”“地理標志示范村”等可視性地理標志載體,促進地理標志產業與“大美小岞”等鄉村旅游、休閑農業有機結合。
2.建立相關產業發展推進體系。建立與發改、財政、商務、文旅、農業農村、海洋漁業等多部門協作協同機制,推動形成以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為主導,帶動種植、儲藏、加工、運輸、銷售、文化旅游等上下游產業聯動發展的格局。培育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經營龍頭企業,鼓勵支持發展產業聯合體,強化地理標志市場主體惠益共享。圍繞地理標志產業和區域,建設一批商標品牌指導站,加強對相關市場主體商標品牌注冊、運用、管理、保護與推廣的指導服務,引導行業和企業增強商標注冊意識,提升商標運用能力。建立地理標志產業聯盟,推動產業鏈和銷售鏈融合,形成產業發展集群。
3.拓展地理標志產品推介渠道。借鑒漳州云霄等地典型經驗,指導條件具備的地域,舉辦地理標志產品推介展銷活動,鼓勵資源豐富的地方舉辦地理標志特色展會,合理布局建設地理標志產品品牌展示館和產品體驗地。倡導電子商務平臺、展會服務平臺等開設地理標志產品線上專區。引導和支持地理標志商標的注冊、經營主體及行業協會通過推介會、洽談會、新聞發布會等,抱團打品牌、增銷量、闖市場、樹形象。
4.拓寬地理標志產業融資渠道。認真落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與福建銀保監局、福建省文旅廳聯合發布的《關于金融賦能地理標志 ?助力鄉村全面振興的通知》,推動地理標志產業與資本融合,加大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市場開發和運作,鼓勵銀行、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研發推出適合地理標志產業發展特點的金融、保險產品和融資模式,拓寬地理標志相關生產經營主體融資和風險防控渠道。
5.強化地理標志發展效應宣傳。持續推進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實施,用好《福建地理標志傳說》等宣傳載體,傳播地理標志文化,講好“洛陽橋牡蠣”“小岞魷魚”“湖頭米粉”“惠安余甘”“張坂木雕”“深滬魚丸”等地理標志故事,豐富區域特色農副產業的文化韻味和價值內涵。加強對納入全國第一批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重點聯系指導名錄的“安溪鐵觀音”的聯系、指導和扶持,總結提煉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聯合教育等部門,探索開展地理標志商標征文活動,引導社會公眾聚焦和認識地理標志的特色品牌效應。
6.推動地理標志產業技術創新。圍繞地理標志產業鏈中種源、種植、流通、儲藏、深加工等環節的技術難題,發揮有關單位的技術力量和資源優勢,探索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專利導航,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合作開展科研攻關,強化技術研發,優化專利布局,引導相關高水平專利技術向地理標志產業轉移轉化。支持一批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好的地理標志龍頭企業爭創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和省市專利獎。
7.助力地理標志產品“走出去”。加強地理標志國際布局,支持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人、利害關系人,特別是外向型地理標志產品企業申請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以我國與歐盟簽署地理標志雙邊協定為契機,加快我市優質地理標志產品“走出去”步伐。依托《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探索與東盟和日本、韓國等成員國在地理標志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推動安溪鐵觀音等獲得歐盟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擴大出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工作,發揮好屬地管理作用,特別是地理標志產業集中的區域,要立足本地實際,圍繞省市局工作要求,積極探索地理標志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新模式、新路徑,為其他地區提供經驗和樣本。
(二)強化政策保障。各地各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制約地理標志保護與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探索財政、投資、金融、科技等政策對地理標志的多維支持和保障,切實推動地理標志從注重注冊申請到注重保護運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從部門推進向多方共治轉變,構建具有泉州特色、省內領先的地理標志培育、保護、運用、管理體系,努力推進地理標志資源在發掘培育數量、開發利用效率、產品質量效益、產業富農效應上的“四維發展”。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單位要面向各級管理部門、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和許可使用經營者、相關代理服務機構,開展地理標志業務培訓,培養一批熟悉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制度的實務型、進取型人才。同時,加強輿論引導,在推介典型經驗、宣傳表彰先進的同時,做好地理標志行政保護典型案例的遴選報送和發布宣傳,為全方位推進規劃落實營造良好氛圍。
附件:《福建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的實施意見》(閩知發〔2023〕33號)
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